同时,进口农业机械的生产者、供货商或进口者要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规定,承担进口农业机械相应的三包责任。销售者在交付进口农业机械时,须向使用者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近年来,部分进口农业机械存在安全隐患,在使用过程中给农户带来经济损失。新疆局机电处处长李军说,随着机采棉业务的不断扩大,该局在检验检测环节发现部分采棉机存在设计缺陷等问题,此外还存在三包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出现逃避检疫等现象。对此,该局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口岸验证和到货检验。